2022年私募管理人登记高管要求问题解答
随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监管的日趋严格,许多新设的私募机构在进行私募基金备案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整理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对于高管的要求,以供私募机构更加了解私募基金公司注册时对高管的筛选作参考。
1.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通常包括哪些人?
答: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合规风控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对于高管范围的界定,笔者认为应作扩大解释为宜,一是防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事项反馈,二是扩大对基金管理人任职人员基本情况核查,有利于健全治理结构,合法规范经营。
2.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要有几名?
答: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3名高管:法定代表人、风控负责人及副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至少需要2名高管:法定代表人及风控负责人。
3. 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是否可以兼职?
答: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不得在非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笔者认为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监管精神,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尽可能配备专人担任高管,加强监管,以提高投资管理质量,更好地对投资者负责,严格履行“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义务,做到“人做事”。
4. 高管是否均需通过基金从业资格?
答:否。非证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合规风控负责人必须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它高管未做强制性规定。
5. 从公募基金管理机构辞职的人员能否担任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
答:可以,但前提是需参照适用3个月的“经默期”的要求。
6、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员是否需要与管理人签订劳动合同?
答:根据基金业协会的监管精神,要求高管尽量专职,故高管尽可能与管理人签订劳动合同,对高管和基金管理人是双赢的,一方面有利于规范基金管理人用人制度合法规范运营,另一方面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