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CE分享办理:
1、根据指令关于使用CE标志应通过何种合格评定模式的要求、合格评定的原则在八种分享模式中选取合适的模式。
2、根据指令要求采取自我评定或申请第三方评定或强制申请欧共体通知程序认可分享机构评定后,编制制造商自我评定的一致性声明和(或)认可分享机构的CE证书,作为可以或准许使用CE标志的前提条件。
3、由制造商按有关指令规定在通过规定模式的合格评定后,自行制作或加附CE标志及有关指令规定的附加信息。
4、有关指令规定应在CE标志部位,接着加附认可分享机构的识别编号时,应由执行合格评定的认可分享机构自行加附,或授权制造商或其在欧共体的代理商负责加附。对特别危险的产品,指令中规定由强制性认可分享机构进行产品样品试验和(或)质量体系认可的,均应先取得评定认可,才能获准使用CE标志。
电话手表CE分享流程:
1、申请1.填写电话手表CE分享申请表2.提供产品资料
2、报价根据所提供的产品资料确定测试标准,测试时间及相应费用
3、付款申请人确认报价后,签订立案申请表及服务协议并支付全额项目费。
4、测试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欧盟检测标准对所申请产品进行全套测试及相关型号的差异测试
5、测试通过,报告完成
6、项目完成,颁发电话手表CE分享证书工厂保留CE产品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