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申请但未核准注册的商标
如果抢注者刚刚提交申请,还没有获准注册,那我们可以对这件商标进行监控,当它进入到
公告期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二)已注册的商标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获准注册,或者异议请求没有得到支持,那我们还可以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
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商标本身有不得注册,不得使用的情形或权利人的商标在引证商标申请前已
经成为驰 名 商标外,无效宣告请求须在抢注商标注册的五年内提出。
(三)已注册三年以上的商标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注册超过二年,目没有投入实际使用,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
三”,即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提起撤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