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跨境电子商务概念方面的研究,有关学者认为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不同关境、不同区域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商的网络平台实现交易、完成跨国结算,并使用跨国境物流送
商品、完成整个交易流程的一种国际贸易活动。武裙(2009)认为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是能够使国际贸易的流程更加完善,比如使国际贸易中的商品信息传递更加快速便捷、易
的谈判磋商更加顺利、贸易合同的签巧更加规范统一、外贸单证的处理程序更加简单快捷、贸易合同的履行更加正规合法等。他认为榜境电子商务的这些特点能够促进众多的中国小
企业更加公平的参与到国际贸易中。李子和杨坚争(2014)主要研究了跨境电子商务与进出口贸易之间的相关关系。他们的研究结果表明跨境电子商务能够与进出口贸易形成长期均
衡关系,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够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增加,而且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正相关关系。
由于万国邮政联盟(UPU)系统中的国际邮政小包平邮和注册产品的及时性不能完全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卖家对物流及时性和体验的更高要求,从2011年中国邮政推出基于两国邮政双
边协议的e邮宝专线产品到2014年,大量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推出了集商业快递和邮政资源于一体的专线小包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直发物流渠道的产品形式日益完善。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等周边服务业不断丰富,更好地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的品类逐步向高价值、大品类发展。自2012年左右以来,越来越多的卖家采用海外仓库配送模式,大
大提高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买家的购物体验,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呈现出本地化的趋势。
2013年左右,随着亚马逊平台进入中国市场投资的不断增加,工贸一体化卖家比例不断增加,跨境电子商务品牌化趋势突出,亚马逊FBA物流快速增长,大量传统货运代理企业进入
亚马逊FBA物流空派和海派市场。在我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细分企业数量比例的行业问卷调查中,超过30%的跨境物流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FBA物流。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进入欧美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使中国远程销售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能够像国外线下卖家一样合理
纳税,已成为欧美国家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2017年以来,欧洲和美国的发达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标准化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亚马逊平台强制要求卖家注册增值税,到2019年4月1日发布的新海外仓库管理规定,海外
仓库企业需要对卖方的税收不合规负连带责任。FBA双清包税等不合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渠道面临的法律税收风险日益上升,跨境电子商务物流税一体化的合规经营迫在眉睫。
2018年,随着Wish、Joom等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在线速度的加快,专线小包装市场迎来了重组,电子商务平台认可的物流渠道对应的服务提供商规模不断扩大。相反,电子商务平台
下线的物流服务提供商直接面临生存危机,电子商务平台在整个跨境电子商务物流行业的重组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电子商务平台自主建设和物流的趋势越来越突出。
2018年,亚马逊物流收入427亿美元,超过DHL,成为世界上大的物流公司。亚马逊B2C物流占全球12%,拥有7000多辆卡车和40多架飞机。目前市值9400多亿美元,是顺丰快递
的40多倍,京东的20多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