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对于企业而言,要想从事转口贸易,必须要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这条路必定是崎岖坎坷。
按散见于多项外汇管理法规有关转口贸易收付汇的规定,有以下几个要点需要注意:
1、 转口贸易必须具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
2、 转口贸易单据必须要齐全:合同、发票、货物储运单据、货物权属凭证等,一个都不能少;
3、 外汇分类为B、C类企业的,禁止转口贸易收付汇;
4、 A类企业转口贸易收付汇需“先收后支”、同行同币种结算;
5、 收支日期间隔不要太久,隔的越久被核查风险越高;
6、 合同金额越大,意味着操作难度更高,被核查风险越高;
7、 经海关特殊监管区操作的转口、转卖业务(货物在监管区与境外间流转或区内货权转让)与转口贸易在外汇风险控制角度应等同看待。
当然,更重要的是,企业应于业务开展前先与开户银行确认该银行是否可以受理转口贸易收付汇业务,如果银行采取“拒之门外”的态度,一切都是空谈了。不同银行不同尺度,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多问几家银行,多与银行人员沟通,机会还是有的。
模式一:两个加工贸易企业之前间转厂, 即深加工结转。
模式二: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之间的结转,即保税区转厂。说明:如果贵公司是国内的一般贸易的企业(包括有进出口权或没有进出口权的)如果希望把产品转厂给加工贸易企业(来料加工或进料加工企业),那么你就需要用到第二种模式:保税区转厂。
保税区(物流园,监管仓)都是有境内关外的政策,即货物从国内进入保税区视同出口,反之等于进口,说白了保税区就等于是国外的地方,国内入保税区则出口,保税区入国内等于进口。所以如果你是一般贸易企业,可以先一般正常出口(与在码头或皇岗正常出口的手续一样)到保税区,然后让转入方加工贸易企业在保税区办理进口(手册进口),这样完全附合加工贸易企业的企业性质:加工贸易企业的原材料必需从国外进口。
保税区转厂特点总结:
一、对于加工贸易企业利用保税区转厂可以达到退税目的,而且可以解决报关资料不附(双方商品编码不相同)的问题。
二、保税区转厂可以让一般贸易企业与加工贸易企业转厂: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在保税区办理正常出口,没有进口权的企业可以买单出口,而且达到退税的目的。
三、效率快:进出福保以及手续办理只需半天的时间。
案例:实例1:
保税区转厂(跨关区):东莞的Q公司和深圳的A公司都是来料加工厂,Q公司生产的成品如电阻要卖给A公司作料件,以往办理这种跨关区的"转厂",手续很烦琐。现在他们选择了保税仓库后一切都变得简单了:Q公司办理东莞至深圳出口加工区的出口转关交货至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仓库视同出口,再用A公司的进口报关单办理货物的进口手续,货物的运输可由国内车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