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 2.0 - 2011/65/EU 介绍
2011年7月21日,RoHS2.0即RoHS指令修订版(2011/65/EU)取代了旧版RoHS指令(2002/95/EC),欧盟各成员国已于2013年1月2日前将RoHS2.0更新到当地法律。
1.产品范围
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
在原有的限制物质不变的情况下,又选定增加4种邻苯类物质物质(DEHP、DBP、BBP和DIBP)作为增加的限制物质。
DEHP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DIB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3.RoHS2.0与旧版RoHS指令的区别
RoHS2.0主要从产品范围、限制物质、宽免机制和责任明确等重要方面做了重大修改,针对旧版RoHS指令中的一些模糊内容如适用范围、符合性评估方法、各相关方责任、豁免申请等明确,特别是明确了制造商、授权代表、进口商、经销商的责任,更便于企业执行,操作性更强。
RoHS2.0除新增了一些内容外,还将旧版RoHS指令后续发布的若干个增补件(2005/618/EC、2005/717/EC、2005/747/EC、2006/310/EC、2006/690/EC、2006/691/EC、2006/692/EC、2008/35/EC、2008/385/EC、2009/428/EC、2009/443/EC、2010/122/EU、2010/571/EU)均融合在一起,使其成为一个完善的版本,便于各方的使用。
RoHS2.0大的一个亮点是,它变成一个CE标志的指令,至此电子电气产品只有在符合LVD(安全)、EMC(电磁兼容)、EuP(能效)和RoHS(有害物质限制)四项指令时,才能加贴CE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