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中基协发布了《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更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一方面,细化投资专业性材料内容,明确工作经验要求。新版《登记材料清单》分类细化了负责投资的高管人员投资能力材料内容,明确了不同类别高管人员应具备的工作经历,加强高管人员稳定性材料要求。另一方面,强化诚信信息填报,加强风险防范。本次我们结合此次新的材料清单、其他相关法规以及实操经验,一起来详细看看申请私募管理人登记的Zui新要求是什么。
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
结合Zui新的登记材料清单以及中基协之前发布的私募管理人登记案例,在实操中对于实控人的要求应关注以下几点:
1、实控人作为股东应具备对应的出资能力,见上文“出资人信息”的相关要求。
2、实控人如果是自然人,应具备一定的行业经验,具体来说:
(1)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具备3年以上金融行业或投资管理等方面工作经历
(2)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具备3年以上金融行业、投资管理或拟投领域相关产业、科研等方面工作经历
(3)如果实控人不具备上述行经验的话,应该提交材料说明如何履行职责。
另外,实控人如果是自然人,需要在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任职,且担任高管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对公司具有实际控制力,从而保证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高管人员
结合日常实操,提醒大家关注以下几点:
1、作为必备高管,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需要具备3年以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历。
2、负责投资的高管,实操中很多时候由法定代表人担任,要求如下:
证券类
3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
2年以上可追溯的产品投资业绩
担任基金经理或投资决策负责人
单只产品净资产规模不低于1000万
多人共同管理产品规模平均计算
个人账户、作为产品投资者、企业自有资金投资、管理他人账户、模拟盘等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股权/创投类
3年以上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
曾主导至少2起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项目
所有项目初始投资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
参与了尽职调查、投资决策等重要环节,并发挥了关键性作用
个人股权投资、投向国家禁止或限制性行业的股权投资、投向冲突行业的股权投资、作为投资者参与的项目投资不作为项目投资证明材料
股权/创投类负责投资的高管要求中,新登记清单删除了项目成功退出证明,只需要主导过2起股权投资项目。
3、负责投资的高管如果不是公司股东,没有出资持股,应说明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或激励机制等方式保证其稳定性。
4、Zui后,不得临时聘请挂名人员,即禁止人员挂靠。
目前看来,对拟申请私募管理人登记的机构影响Zui大的就是高管的业绩要求,整体来看标准提升了很多。但协会也给予了3个月过渡期,目前仍然按照之前的要求审核,自2022年9月3日起按照新标准来,所以正在申请私募管理人的小伙伴们要抓紧时间了,私募行业的准入门槛会越来越高,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