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年11月22日,中国海关总署在2021年97号公示中正式发布SN/T0370-2021《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系列产品规范。
该系列产品规范共分成通则、特性检测、应用评定三个一部分,将在2022年6月1日宣布执行。
讲解给大伙儿详细介绍SN/T 0370 -2021系列产品规范 第2一些:特性检测
一、应用领域及具体内容
本规范适用盛放容量不得超过450L(运载液态)、净重量不得超过400kg的出入口风险货物包装(工作压力贮器、放射性元素和传染性化学物质的外包装以外),规定了外包装特性检测的需要、具体内容和要求。
二、修定状况
与SN/T0370.2-2009对比,本规范除编写性调整外,技术内容也进行了相对应的修定,一共有31处,修改主要内容关键集中化在复合型器皿及其ADR和RID中盛放黏性液体包装的实验需要,在其中关键技术内容转变如下所示:
复合型器皿的检测需求
规范4.4章节目录:对道路和铁路货运方法而言,对拟装开口闪点不得超过60℃易燃气体的塑料罐、塑料桶和复合型器皿(塑塑复合型器皿)还应开展透水性实验。
规范4.1.2.1章节目录:下列器皿开展实验时,应先实验试品以及内窗物的环境温度降到-18℃或更低:复合型器皿(塑胶)。
规范4.3.4章节目录:塑料制品和复合型器皿(内储器为塑料材料)包含其封闭式设备,应承受30 min的试验压力。
之上三处的改动明确了钢塑复合桶(6HA1)的特性检测规定。
ADR和RID中盛放黏性液体包装的实验需要
规范5.1.4章节目录:针对标着“RID/ADR”标记的拟运送23℃时黏度超出200mm2/s化学物质的轻形不锈钢容器,假如待运化学物质的密度不得超过1.2,坠落相对高度为:
假如待运化学物质的密度高于1.2,坠落相对高度应依据待运化学物质的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