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容市貌企业资质证书一级的好处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近日,市邮政管理局开展了以“践行雷锋精神,建设文明莆田”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
当天,全情干部职工化身红马甲,组成三支队伍,深入背街小巷开展志愿服务。志愿者们拿着扫帚、火钳、簸箕等工具,认真清理垃圾杂物,捡拾烟头,清理卫生死角,检查沿街公共自行车摆放情况,喷洒酒精,消毒清洗车辆,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同时,志愿者深入周边店铺,向群众宣传创城和疫情防控知识,普及文明行为规范,进一步引导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关爱公共卫生,共建美好家园。
一是城市主干道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建筑物、构筑物的外部进行清洗、粉刷或者修缮。
二、在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安装护栏、支架、公共电视接收系统、遮阳棚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城市容貌标准,并保持整洁、完好。
三、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需要与街道隔开的,应当用围墙、栅栏、花坛等隔开。,有透明和半透明的,保持干净美观。
四、景观照明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不得设置强光直射住宅的景观照明设施;不得影响交通畅通或消防通道。
五、户外广告和非广告的霓虹灯、招牌、电子显示牌、实物照景、广告牌等户外设施,应当按照统一规划设置,并符合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
六、户外设施设置单位和个人,应负责设施的日常维护,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污损的,应及时修复。
七、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设施上悬挂、张贴、刻划、喷涂商业标语和有碍市容的字、画。
八、城市公共绿地和树木应当保持整洁、美观和安全,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垃圾和杂物。
九、临街饮食经营、加工作坊和夜市摊点经营者不得使用燃煤炉灶,必须使用油烟净化设施,不得污损临街墙面和城市道路等公共设施,不得将油污直接排入污水管网,不得堵塞污水管道和沟渠。
十、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
十一、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销售商品、从事加工承揽或洗车、车辆维修等行为。
12.城市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的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范围占用建筑物、构筑物的门、窗和外墙;
十三、施工运输车辆应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不得带泥上路。运输煤炭、砂石、渣土、泥浆、垃圾、粪便等的车辆。应封闭或覆盖。
14.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废弃物;(二)利用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车辆向城市街道投掷废弃物的;(三)向城市道路、河道和公共场所倾倒垃圾、粪便、污水及其他废弃物。
十五、禁止在城市公共场所放养犬只和其他畜禽。
十六、城市道路两侧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和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入口道路,施工完毕后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十七、禁止在城市道路上搅拌砂浆或向下水道排放泥沙。
十八、车辆清洗站(点)应设置沉淀物过滤设施,禁止将沉淀物排入城市污水系统。
十九、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和清运生活垃圾。垃圾、废家具、家用电器等废弃物应放入指定的收集场所。
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分别收集、运输和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活垃圾。
二十、禁止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占用、拆除、移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二十一、其他有碍市容市貌的行为。
二十二、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进行建设、拆除旧建筑物和构筑物,需在外围安装防尘网,修建文化挡墙,保持施工现场路面畅通、环境整洁。
二十三、取得门头广告、店面装修审批手续后,按审批要求施工,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和人行道,保持施工现场路面平整和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