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活、生产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的控制。
3、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环保员负责具体措施落实。
4、污水的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5、车间污水有组织排入污水管网,不得乱倒,禁止把污水倒入雨水管道。
6、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7、食堂污水管道风中的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要定期清理,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一月清理一次,清理出来的废物交环卫部门做无害化处置。
8、办公楼、宿舍、车间的化粪池根据需要进行清理。
8、公司实行雨污分流,所有生活污水和经处理合格后的生产废水按规定标准排入市政管网。
隔油池清掏管理规定
1、清掏车辆必须为封闭货车,不准有破损,抽取管线接口严密。
2、先清掏隔油池表层漂浮物在清掏底层沉积物。
3、如与隔油池连接的管线如发生堵塞,应及时疏通。
4、在清掏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市市容、环卫部门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5、清掏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等待验收后方可撤离。
6、清运过程中不准有任何遗漏。
7、乙方定期对隔油池进行清掏,清掏的污物必须送至积肥站进行环保消纳处理,并保证不能对环境造成任何污染。
8、乙方在清掏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检查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