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大会和会议事规则;
(2) 遵守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和环境卫生的规章制度;
(3) 执行大会的决定和大会授权的会的决定;
(4)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专项维修资金;
(5) 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同意的其它费用。
办理物业管理办理所需材料:
1、《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书(原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明(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
7、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复印件);
8、物业企业聘用员工的劳动合同;工程、经济、技术等相关类人员中级以上书(少5名)及物业管理人员书(少10名)(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