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详情可以咨询合泰企业李小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并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依法设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已批准的经营范围基础上要求增加其它进出口贸易业务的,需按《备案登记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增项变更,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6、依法办理I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台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上述报送材料各-份,《登记表》 按要求,反面填写,报送所有材料用A4纸格式并加盖企业公章。
海关登记(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
办理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登记,到按照规定到所在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提交单证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递交营业执照) ;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
3、《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台、 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限外商投资企业递交);
4、企业章程复印件(非企业法人免递交) ;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7、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管理 人员情况登记表》;
9、公章、报关专用章及其印模;
10、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