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防项目申报条件
1.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设计方案核准:重点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一、二级风险等级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应当根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设计方案审核和组织竣工验收的权限划分,由技防系统的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提出设计方案核准申请。
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重点公共区域的技防系统,一、二级风险等级或者投资额30万元以上技防重点单位的技防系统,由建设单位向原批准技防系统设计方案的公安机关提出验收申请。
重点公共区域定义:
重点公共区域一般是指人流量大、治安较为复杂的场所,主要包括城市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桥梁、隧道、人行过街设施、口岸、广场、公园、治安复杂 的路段和路口等公共区域,对技防系统的建设维护要求较高。
技防重点单位定义: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下列单位、场所和部位,纳入技防重点单位管理:
(一)武器、弹药、民用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可作为化学武器及其前体、主要原料的化学品的生产、存放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实验、保藏传染性菌种、毒种的场所;
(二)党政机关、重点科研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展览馆等集中陈列、存放重要文物、档案资料和贵重物品的场所;
(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试卷、信息等资料的印制、存储场所;
(四)金库,货币、有价证券、票据的制造或者集中存放场所,票据、货币押运车辆,金融机构的营业和金融信息的运行、储存场所,典当行、拍卖行和金 银珠宝、玉石等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