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RC验证介绍:
现阶段,我国已根据不同类型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订定特殊工作频段,且不是所有工作频率皆得到在我国合理合法应用。也就是说,凡是在其当地市场销售或者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会规范不一样的次数。依据《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和《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为加强对进口的生产和无线电发射机器的管理方法,凡向中华共和国出口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制造(含试产)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均须持有通过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StateRadio Regulation Committee,SRRC)并对发送特点开展型号核准后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并且在在出厂机器的标识牌上须标出型号核准编码(CMIITID)能够发售市场销售。除此之外,申请人应该注意一些无线电发射机器的要求范围,不仅要申请办理「无线通信型号核准验证」,并且也务必申请办理我国ccc咨询(CCC) 及 / 或进网许可 (MII) 的审批。
现发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第八章第七十六条要求:违背本制度规定,制造或是进口的在中国销售、所使用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尚未取得型号核准的,由通信管理组织责改,处5多万元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收走尚未取得型号核准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处以20多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申请办理SRRC验证重要性:
1、仅有含有在我国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型号核准编码的无线电发射机器设备才能在在我国中国销售与使用;
2、合理合法在我国国内shi场市场销售;
3、提升新产品的竞争能力;
4、防止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遭遇海关扣货或是罚款的风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