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标志的新方法指令由欧盟设计,以便在其各自的范围内涵盖上述每个部门的产品的所有要求。
关于医疗设备的指令93/42 /EEC(MDD)规定了产品必须满足的一般要求,以便制造商贴上CE标志。这些是所谓的基本要求,列在MDD的附件一中。必须通过根据93/42/ EEC指令附录X的临床评价来证明符合基本要求。
需要注册机构?
在进行评估程序之前,重要的是确定您,制造商是否可以自己评估您的产品,或是否需要涉及一个公告机构。
在医疗器械指令中,医疗器械根据MDD附件IX的规定分为I类(低风险),IIa或IIb类(中等风险)或III类(高风险)。除非I类医疗器械具有测量功能或在无菌条件下放置在市场上,否则对于I类医疗器械而言,不需要参与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在大多数情况下仅验证制造商的质量管理。对于属于III类的所有医疗器械和属于IIa和IIb类的医疗器械,代表性地,医疗器械的设计及其对基本要求的遵守必须由公告机构审查。通知机构发出证书,通过参考MDD附件II至VI之一,指明已经验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