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注册优惠政策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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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政策
近年来,新加坡已逐步成为越来越多富豪海外设立家办的热门地。海底捞联合创始人张勇、舒萍夫妇、戴森电器公司创始人詹姆斯·戴森、谷歌联合创始人谢尔盖·布林以及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利欧等众多世界**富豪均不约而同地选择在新加坡设立家族办公室。
根据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估计,在2018年,新加坡大概只有约50个家办。截至2021年底,这一数据已达700个,在2022年前4个月,这一数据已达800个。
很大程度上,这归功于2019年来,新加坡政府为吸引全球富豪来新加坡设立家族办公室出台的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其中*突出的便是家族办公室税务豁免政策13R和13X(2022年已分别更名为13O和13U)。
关于新加坡家办政策的演变及规定具体包括:
1.新加坡基金税收激励计划
简单来讲,新加坡家族办公室架构中主要包含两家公司:
基金公司,主要用于持有各类家族资产;
基金管理公司,即单一家族办公室,向基金公司提供基金管理服务。符合一定条件的基金公司可适用新加坡《1947所得税法案》中的税收豁免计划。
火热的新加坡家办移民项目,也即在该架构中,基金管理公司基于管理家族财富的需要,可聘请家族成员及当地专业投资人士作为投资经理,申请人可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符合条件的家族成员可作为投资经理进而可申请新加坡工作准证(EP),持有EP满2年后申请新加坡永居身份(PR)。
我们现在看到的政策,也并非一次发布。
2019年2月18日,新加坡金管局MAS推出针对基金的税收激励措施,与之对应《1947新加坡所得税法案》规定,由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基金自指定投资取得的特定所得可以享受新加坡的税负减免政策优惠。此规定具体所涉条款为该《法案》之第13D、13O、第13U部分。
2019年,为扩大免税的覆盖范围,新加坡政府将以上三类税收豁免政策继续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13O/13U可享受**性税务豁免;
2022年2月19日更名:13R更改为13O;13X更改为13U;13CA更改为13D;
2022年4月18日起,为提升家族办公室的整体专业水平,新加坡金管局官宣了*新的家族办公室申请政策,13O计划门槛翻倍。
那么具体的税收激励政策是什么,以及都有哪些要求?
具体来说,有三种免税计划,分别为离岸基金免税计划、在岸基金免税计划和增强型基金免税计划。这些优惠计划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监管:
13O—在岸基金税收豁免计划(Onshore Fund Tax Exemption Scheme);
13U—增强型基金豁免计划(Enhanced Tier Fund Tax Exemption),可在岸可离岸;
13D—离岸基金税收激励计划Offshore Fund Tax Exemption。
下图是新加坡家办的经典架构。通常由申请人****持有基金公司,基金公司****持有家族办公室,也即基金管理公司。之所以设置为****持股架构,是为了更直观体现出家族办公室只管理本家族的基金,在设立时,相较其他持股结构会免于提供额外说明而更加方便,所以这种架构也*常见。
关于三种税收激励计划的比较,见下表。
其中,13D没有聘请人员和*低花费要求,但只能用离岸公司做基金主体,且无终身免税证书。相比之下,13O和13U可适用终身免税,所以适用13O和13U税务激励计划的家办相对较多。
关于前文提到的“由家族办公室管理的基金自指定投资取得的特定所得可以享受新加坡的税负减免政策优惠”,其中什么是指定投资,什么又是特定所得?
通常讲,特定投资包含:特定股票及股份、给予非居民企业的特定代款、特定单位信托基金、特定交易所买卖基金或任何其他证券、伊斯兰金融产品、信贷融通及借款、特定债券、票据、商业票据、短期国库券、存单、特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买卖)、商品衍生品、架构性产品等。
特定收入是从指定投资获得的收入或收益,如股息、利息、息票、出售证券、债券等。
但需注意:新加坡挂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分红、新加坡房产租金收入、贵金属实物交易收益、加密货币的交易收益等暂不属于豁免缴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