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更多纳税人从“看到优惠”到“享到实惠”?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另一方面,合作区遵循内地税制、对接澳门税制,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此次合作区在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展个人所得税15%税率优惠的人才范围,受益人才范围同步扩展至境内外,将会大大增强合作区招才引智的吸引力。
相较以往申报个税财政补贴需先按收入全额办理年度汇算,补足税款后在规定时间内再提起申请、审批流程,新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办理年度汇算即可享受政策优惠,更加便捷高效,极大提升纳税人在合作区的获得感、归属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