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区内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并依法向海关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区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国内生产许可。
第三十五条 区内企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并按照海关规定设立海关电子账册,电子账册的备案、变更、核销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海关对区内企业实行稽查、核查制度。
区内企业应当配合海关的稽查、核查,如实提供相关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及电子数据。
第三十七条 区内企业开展涉及海关事务担保业务的,按照海关事务担保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 简化进出坪山保税区的货物还需要报关吗?
简化进出区是对境内入区的不涉出口关税、不涉贸易管制证件、不要求退税且不纳入海关统计的货物、物品,免予填报报关单或备案清单等手续,区内企业自行做好便捷进出区的日常记录,相关情况可追溯。在通关环节,企业仅需通过金关二期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的向海关发送“卡口登记货物”信息,无需办理报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