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报考条件:
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员(四级技能):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及以上。
2、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技能)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 年及以上。
2、具有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及以上。
4、具有大学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及以上。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证书(含尚未毕业的在校应届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