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8480-2012《饰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规定》是我国首次发布的限制非贵金属饰品(除珠宝玉石)中有害物质的强制标准,已于2013年5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规定了各类非贵金属首饰及摆件(除珠宝玉石)均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对于贵重金属饰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则被另外一部强制性标准GB11887-2012《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管控。这两部标准限制了所有金属材质饰品中的多种重金属含量,管控项目和限值要求都相同。
饰品类别
管控项目
限值
儿童饰品
铅
300 ppm
镉
100 ppm
砷、汞、六价铬
1000 ppm
镍释放
身体刺穿:0.2 µg/cm2/week;
直接并长期接触:0.5 µg/cm2/week
8种可溶性重金属
铅:90 mg/kg镉:75 mg/kg
汞:60 mg/kg铬:60 mg/kg
砷:25 mg/kg硒:500 mg/kg
锑:60 mg/kg钡:1000 mg/kg
成人饰品
备注:采用其他材质制成的饰品,有相应国家标准要求的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注要求,如:
纺织材质需要满足GB 18401,皮革材质需要满足GB 204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