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
危化品即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放射性等特性,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保护的化学物品。目前,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向企业所在地应急管理局提出办理,提交相应资料后拿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方可开展业务。
审批内容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包括仓储经营)活动的企业,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新设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新设申请:
(1)新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被注销的;
(3)变更经营地的;
(4)带有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变更其储存场所的;
(5)仓储经营的企业异地重建的;
(6)经营方式发生变化的;
(7)许可范围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