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宣告后的责任及风险为何?
销往欧市的产品,不论是否有须宣告符合CE要求,只要造成危害,业者都必须承担法律及赔偿方面的责任。若被查证,未符合CE要求,而迳自行销者,罚则将会更重。实施CE后,业者外销的风险并非于此,其它风险还包括如:
(1)被市场稽核机构查得不符合CE要求;
(2)被消费者保护团体指控;
(3)同行出于竞争考虑而提出指控。
这类指控,有时未必确实,但只要一旦发生,经媒体报导,业者建立起来的行销管道及市场占有率,都会遭到严重冲击,甚至完全丧失。
欧盟对产品责任的罚则规定?
1.制造商因同一种类同一瑕疵产品而导致之事故,应负完全的责任。
2.若被判定为故意过失,则极可能被判定为惩罚性的损害赔偿。
3.根据欧盟85/374/EEC指令第16条规定,各会员国可自行制定对制造商单一罚则的金额,此金额之上限至少七千万欧元(1欧元相当于1.34美元)。此项指令并未载明实施的日期,故目前各会员国仍沿用各国既有的罚则。例如英国是处以五千英镑及/或监禁三个月,德国则罚款十万马克。
不符合CE标示所承担的风险?
1.一但企图闯关,若被海关察觉,不仅需原货品运回,且欧盟主管当局将告知各会员国,禁止该项产品在欧盟境内通关。
2.若蒙骗过关,(包括未黏贴CE标示,或是未符合要求能自行任意黏贴CE标示),也可能遭到同业的检举,抑或是欧盟境内消费者保护团体的指控,而使厂商信誉蒙受重大的打击。
3.此类产品一旦发生危险事故,将因为未实际尽到安全防护的责任,负担极重的赔偿责任;甚至极可能被判定为故意过失,须负担惩罚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