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毗邻香港,又是改革开放的重点区域,在蛇口自贸区这边有非常多的政策优惠为外商投资做了准备。
深圳是一座繁荣的创业都市,每年在这里新成立的公司数不胜数,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完善与实行,有许多来自海外的企业家与投资者前往我国内地扩展业务,外商投资者不仅可以在我国内地注册外商独资公司,还可以与内地人或企业一起成立中外合资公司。
一、根据主体的不同,对于核心资料的要求也不同,以深圳为例,主要分为以下情况:
1、外国、港澳台自然人作为股东
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面签,如香港自然人提供回乡证,台湾自然人提供台胞证,国外自然人提供护照。
如果无法到场的,可以提供个人在国籍、户籍所在地律师事务所的个人公证文件,即可无需到场。
2、外国、港澳台公司作为股东
若新注册公司股东为外国,香港/澳门公司,提供该公司的公证书即可,可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办理,并在上面写明公证书发用途。
列如:如果香港公司想要与内地人或企业一起注册公司,那么就需要在香港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或公证机构办理好全套公证后,才能用于注册深圳公司,同理如果香港自然人不能到场,所需提供的公证书流程相同。
二、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在深圳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一家公司一般由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高管信息、股东及出资比例等组成,在准备工商注册材料之前应该先将这些基本信息确认好,再带以下材料去窗口提交;
1)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股东或者发起人签署的《公司章程》;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6)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在申请书内填写)及其身份证明;
7)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