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性产品解读从何时开始实施?;
答:强制性产品解读自20O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国质量解读中心(CQC)自2002年5月1日起开始受理强制性产品解读的申请。
出口的产品是否必须获得强制性解读?;
答: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解读,但由于某种原因未出口的剩余产品将不允许进入市场销售,除非获得3C解读。
2. 对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解读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解读标志的产品有何限制?;
答:凡列入目录范围内的产品,若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解读证书和末加施中国强制性解读标志,自2O03年5月1日起不得出厂、进口、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3. CCC标志的含义是什么?;
答:解读标志“CCC”的名称为“中国强制解读”(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也可简称为“3C”标志)。对于《目录》内的产品,“CCC”标志是准许其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的证明标记。
4. 强制性产品解读包括哪些环节?;
答:解读程序包括以下全部或部分环节:;
1)解读申请和受理;;
2)型式试验;;
3)工厂审查;;
4)抽样检测;;
5)解读结果评价和批准;;
6)获得解读后的监督。
5. 如何确定某种具体产品是否需要强制解读?;
答:可以查阅相关产品强制性解读实施规则中的适用范围及相关附件。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解读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20O2年第60号公告:《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解读的产品目录中产品的适用范围》。如果对解读范围界定存在疑义,应向认监委书面询问,认监委负责答复。
7. 从哪里能找到关于申请单元划分、送样数量的规定?;
答:各类产品的《强制性解读实施规则》中对解读的基本环节、解读实施的基本要求等做了详细解释,其内容包括:;
1)适用的产品范围;;
2)解读依据的标准;;
3)解读模式;;
4)申请单元划分原则;;
5)抽样和送样要求;;
6)关键元器件清单;;
7)工厂能力要求;;
8)获证后的监督;;
9)产品解读标志使用的要求;;
10)其他规定。
8. 谁可以作为《目录》中产品的申请人?;
答:《目录》中产品的生产者、制造商、销售者和进口商可以作为申请人,向中国质量解读中心提出《目录》中产品的解读申请。
9. 当申请人为销售者或进口商时,有无附加要求?;
答: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应当向中国质量解读中心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或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10. 申请人可否委托他入申请?;
答:可以。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目录》中产品解读的,应当与受委托人订立解读、检测、检查和跟踪检查等事项的合同,受委托人应当向CQC提交委托书、委托合同的副本和其他相关合同的副本。
11. 申请时企业应提供哪些技术资料?;
答:一般应提供以下文件:;
1)总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2)关键元器件和/或主要原材料清单;;
3)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4)其他需要的文件;;
5)CB证书及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