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未加工证明”、国FORM产地证书填写,FORME产地证书和“未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THATTHE GOODS STATED IN THISCERTIFICATE HAD NOT BEENSEBJECTED TOANY PROCESSING DURINGTHEIRSTAY/TRANSHIPMENTIN HONG KONG"。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那么什么是所谓的直运规则,即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FORME)第八条的规定,当出口方的产品运输经过任何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视为从出口方向进口方的直接运输:如果产品运输途中经过一个或者多个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成员国境内,不论是否在这些国家转换运输工具或作临时储存,如果可证明:
过境运输是由于地理原因或仅出于运输需要的考虑;
2.产品未在这些国家进入贸易或消费领域;
3.以及除装卸或其他为使产品保持良好状态的处理外,产品在这些国家未经任何其他操作,可视为符合直运规则。
如印尼就对转运的需要提供未再加工证明;签发往印尼的FORME,必须对于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要按照出口发票上的产品描述方式;企业对印尼的特殊要求并不了解,贪图简便,仍按照其他产地证规则申报产地证。二、企业在订舱时船公司没有告知他们是中转运输,并诅,现在从第三地中转船公司也不提供二程提单,只签发联运提单企业并不知晓转运信息,从而不能向进口国海关提供相关证明;或者不熟悉签证规则,不知道需要提供未在加工证明,被拒享受关税优惠。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方案下,同意以此格式作为享受优惠关税的成员国为文莱、柬埔寨、中国、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方案下,输往上述任何一个成员国的货物,有权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主要条件如下:
必须是目的国规定的可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产品减让表中所规定的产品;
2.必须符合由一个成员国直接运至进口成员国的直运规则但如果由于地理方面的原因或因运输方面的要求而出现经由一个或数个非成员国的过境、转运或临时存储,也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FORME香港未再加工证明,出证快,服务好,效率高!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