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EC理事会于2021年6月29日发布了第77号决定“关于允许确保符合EAEU技术法规“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EAEUTR020/2011)要求的国际和地区或国家标准清单)在自愿的基础上。
每个EAEUTR包含两个相互关联的标准列表,它们是技术法规的组成部分,并通过包含产品要求和规则和研究方法的相关标准帮助检查产品是否符合技术法规的要求(测试)和测量,包括应用和满足技术法规要求所需的抽样规则。
根据77号决定,EAEU020/2011(“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的两个标准清单已进行修订,自2022年7月1日起,标准数量将被排除在清单之外。
其中,例如:
STBIEC60601-1-2-2006;
GOSTR51317.1.2–2007(IEC61000-1-2:2001);
GOSTR51317.1.5–2009(IEC61000-1-5:2004);
STBIEC61000-2-4-2005;
GOST30804.3.2-2013(IEC61000-3-2:2009);
GOST30804.3.3-2013(IEC61000-3-3:2008);
GOST30804.3.12-2013(IEC61000-3-12:2004);
GOST30804.6.3-2013(IEC61000-6-3:2006);
STBIEC61000-6-3-2012;
GOST30804.6.4-2013(IEC61000-6-4:2006);
GOSTR51317.6.5–2009(IEC61000-6-5:2001);
GOSTR50652-94(IEC1000-4-10-93);
STBIEC60870-2-1-2003。等等。
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180天内生效。该决定将于2021年12月28日生效。
电气产品符合EAEUTR037/2016的RoHS要求从2018年3月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关于限制在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使用有害物质”(EAEUTR037/2016)将生效。
受EAEUTR037/2016管控的产品清单:
1.家用电器和电器。
2.连接到它们的电子计算机和设备,包括它们的组合。
3.电信手段(终端电信设备)。
4.复印机等电气办公(办公)设备。
5.电子工具(手动和便携式电机)。
6.光源和照明设备,包括内置于家具中的设备。
7.电子音乐工具。
8.游戏和交易自动机器。
9.收银机、印票机、身份证阅读器、自动取款机、信息亭。
10.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500VAC和/或DC的电缆、电线和软线,光纤电缆除外。
11.自动开关和剩余电流装置。
12.火灾、安全和火灾安全探测器。
EAEUTR037/2016范围内对产品的一般要求规定了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及用于这些产品的均质材料的允许浓度。
标签和操作文件要求:
标记信息和操作手册必须以俄语和EAEU成员国的官方语言制作,如果欧盟成员国的法律要求这样做的话欧亚经济联盟。
通过满足其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限制,确保产品符合EAEUTR037/2016的要求。
产品必须经过产品合格评定。
符合性评估的形式是符合性声明(EAEURoHSDoC)
如果电气产品未确认本技术法规EAEUTR037/2016的要求,以及EAEU其他技术法规(EAEUTR004/2011、EAEUTR020/2011等)的要求,不应贴上产品在EAEU流通的合格标志(EAC标志)。
适用的合格标志-“EAC”标志:
EAEUTR037/2016的过渡期为2018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1日。过渡期内,电气和无线电电子产品可在无需强制确认符合EAEUTR037/2016年。从2018年3月1日起,制造商的当地代表可以自愿接受EAEURoHSDoC。
俄罗斯是EAEU的成员。EAEU是一个欧亚经济联盟组织,是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亚美尼亚、吉尔吉斯坦国家相互贸易的互利伙伴关系。在EAEU关税同盟的领土上建立共同遵守EAEU?TRCU技术法规体系。在此基础上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如果产品通过了所有欧亚联盟EAEU技术法规的测试和认证,将获得EAEU/TRCU合格证书(EAC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