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20053-2006《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06年1月9日发布,2006年7月1日实施。本标准适用于定电压220V、频率50Hz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175W~1500W单端金属卤化物用LC顶峰超前式的独立式和内装式电感镇流器。本标准规定了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效等级。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将能效等级分为3级,其中1级能效*高,各等级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能效因数(BEF)值不应低于下表中的规定。不同额定功率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限定值不应小于下表中3级的规定,节能评价值不用小于表中2级的规定。
表 金属卤化物灯用镇流器的能效等级
额定功率/W | 175 | 250 | 400 | 1000 | 1500 | |
BEF,W-1 | 1级 | 0.514 | 0.362 | 0.233 | 0.0958 | 0.0638 |
2级 | 0.488 | 0.344 | 0.220 | 0.0910 | 0.0606 | |
3级 | 0.463 | 0.326 | 0.209 | 0.0862 | 0.0574 |
2. 计算公式
镇流器能效因数(BEF)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BEF=μ/P*100。其中,μ为镇流器流明系数值,P为线路功率,单位为W。
镇流器流明系数μ按以下格式计算:μ=Ф1/Ф。其中,Ф1为基准灯与被测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Ф为基准灯与基准镇流器配套工作时的光通量,单位为流明(lm)。
3. 测试方法
基准镇流器:QB/T 2511
基准灯:GB/T 15042
光通量:QB/T 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