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欧洲委员会发布了照明产品ErP及能效标签法规的新草案,旨在取代现行ErP法规EC244/2009、EC245/2009、EU1194/2012和能效标签法规EU874/2012。新草案里规定的实施日期为2021年9月1日。
那么照明产品Erp和能效标签法规的新草案主要的内容是什么呢?让我们来瞧瞧吧!
ErP新草案要点
☑ 1.覆盖产品
1)光源(当LED模块无法拆卸时也是光
规定色度坐标范围内的x和
每平方毫米投射发光表面积的光通量
光通量在60lm到82000lm之
显色指数>0
2)独立控制装置
☑ 2.要求
1)能效
空载、待机、网络待机功率≤0.5W
满载Pon时光源的宣称功率不得超过*大允许功率Ponmax,其中,*大允许功率计算方法
有变化
满载运行时的独立控制装置应满足下表的*低能效要求
2)功能光源应符合下表的功能要求
3)流明维持/存活率的耐久性新测试方法
1200次循环(150分钟开启,30分钟关闭)(总计3600小时)
能效标签新草案要点:
1.该草案规定新标签的实施日期是2021年9月1日,但在2021年5月1日起,供应商(本地制造商、进口商)需在产品数据库中注册产品信息,并提供新标签给零售商。2021年9月1日起,零售商需要对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更换新标签;除非自2021年9月1日起不会有同型号产品投放市场,则根据EU2017/1369的要求,无需更换新标签,可销售至2022年6月1日。
2.能效等级:回归A到G等级,能效等级划分如下:
3. 标签设计(包括小包装)将在完成消费者调研后引入。
请注意:根据EU2017/1369的规定,2019年1月1日起,能效标签法规范围内产品必须在欧盟提供的特定数据库中注册。2017年8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间销售的产品必须在2019年6月30日之前上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