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州65法案,全称为《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法案》,旨在减少消费品中的致癌和生殖毒性物质以保护消费者健康和环境安全。
物质 | CAS 号 | 主要用途 |
Tetrahydrofuran 四氢呋喃 | 109-99-9 | 氨纶合成反应的原料,用作溶剂、制药、有机合成的原材料等。 |
2-ethylhexylacrylate 2-丙烯酸-2-乙基己基酯 | 103-11-7 | 用于聚合物单体,用作增塑剂,用于合成纤维织物加工、粘合剂、涂料、塑料改性等。 |
Methyl acrylate 2-丙烯酸甲酯 | 96-33-3 | 用作聚合物单体,用于加工涂料、纺织品、纸张、胶粘剂等。 |
Trimethylolpropane triacrylate(technicalgrade) 三羟甲基丙烷三丙烯酸酯(工业级)
| —— | 用于涂料、油墨、调色剂、胶粘剂、热塑性塑料制造、橡胶、皮革、纺织品、纸张等制品。 |
美国加州环境卫生风险评估办公室(OEHHA) 于2016年8月通过包含短格式警告标签 (Short-form Warnings)的消费品警告标识要求。如果产品含有加州65法案物质清单中的有害物质,生产商和经销商必须在产品上张贴清晰且合理的警告标签,否则可能面临诉讼、高额赔偿等风险。
内容 | 2021年1月8日 第一次提案 | 2021年12月13日 第二次提案 |
适用条件 | *大标签尺寸总表面积≤5平方英寸 | *大标签尺寸总表面积≤12平方英寸 |
警示词 | “WARNING”所有字母大写加粗 | 提供额外的警示词选项“CA WARNING” 或“CALIFORNIAWARNING” |
字体要求 | 警告标签需被印刷,不得小于其他消费信息的*大字号,且不小于6号字 | 保留相关要求 |
使用场景 | 禁止在网络销售和目录销售中使用短格式警告标签 | 允许在网络销售和目录销售中使用短格式警告标签 |
警告语言 | 增加物质信息,且内容有所变化 | 提供额外的警告语言选项,且内容略作调整,可参考下文示例 |
新增针对食品产品使用短格式警告标签 |
针对普通消费品,修订后的短格式警告标签内容示例如下:
建议
加州65法案管控清单本身并未对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设定管控限值,只能参考已有的针对此类产品的诉讼案或协议。企业需要关注这些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情况,尤其需关注加州65以往的诉讼案例以及法规新增加的化学物质,针对这些高风险的化学物质展开供应链调查,必要时可以进行检测,以降低产品违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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