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深圳)的条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以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条件:
1、需提供公司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公司章程。
2、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身份复印件。
3、有固定的地址和与演出需要相适应的器材设备。
4、应当符合文艺表演团体的总量、布局和结构规划。
5、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网上预审,上传申请材料;
2、窗口递交纸质材料,预审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及齐全;
3、材料符合条件,做出受理通知;
4、上门勘查场地;
5、所有符合条件,则做出许可决定,印制《营业性演出经纪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