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实际控制人怎么办理
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私募基金管理人变更实际控制人办理
私募发生变更要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实控权变更前12个月的规模不低于3000万
为了打击买卖私募“壳资源”的行为,《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等发生变更的,管理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就变更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私募基金管理人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就变更后是否全面符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提交法律意见书,协会按照新提交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要求对其进行全面核查。股权、财产份额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划转或者变更,或者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等情形,不视为实际控制权变更。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变更之日前12个月的管理规模应当持续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16、私募失联、注销等导致基金无法正常退出的,成立专项机构等妥善处理基金财产
针对私募失联、投资者无处维权等问题,《办法》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因失联、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形无法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职责导致私募基金无法正常退出的,私募管理人、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持有一定份额比例以上的投资者,可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成立专项机构或者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妥善处置基金财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行使5大职权:
(1)清理核查私募基金资产情况;(2)制定、执行清算退出方案;(3)管理、处置、分配基金财产;(4)依法履行解散、清算、破产等法定程序;(5)代表私募基金进行纠纷解决;(6)证监会、协会规定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