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中,大多数的客户因对香港税制不太清楚,从而觉得如果运作不在香港进行,是不需要进行核数报税的程序。这个结论是不正确的,需要了解,只需要致电税务局,一问便知道答案。
其实有很多地方不需要做核数 程序,例如,BVI,它的法例同香港不同,因为香港的法例确定的规则是任何香港有限公司在任何地方的运作,都必须向香港政府做出交待,交待的人就必须是持牌的核数师,交待不代表需要交税,如果能够证实你赚取的利润是并非在香港所赚取的话,是可以在香港税务局申请豁免利得税。
在实际的运作中,就我们的经验发现,现在外面有很多代办的中介公 司,在跟客户介绍香港有限公司的核数报税的问题时,都会跟客户介绍一种错误的理念“零申报”,宣称:如果你的公司运作不是在香港 进行的话,便不需要核数报税,做一个零申报就可以了,从而不需要向香港政府打税。
这是完全错误的,在香港的制度里面根本没有零申报的说法,这是那些不懂香港税制的人所杜撰出来的一个名词,根据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不管你的公司有没有运作,不管是否在香港进行运作,每年都必须出具核数师报告进行报税,否则即属违法行为。这一点在 前面已经强调过了,这是有限公司的法定义务。否则,公司董事便有可能承担瞒税的刑事责。
这一点要特别地予以注意,只当您公司 名下没有任何物业资产,或没有任何的运作,或没有任何的银行出入记录的话,是可以委托会计师做一份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 (DORMANTA/C)便可,也就无须向政府纳税了,但也需向香港税务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