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类产品定义
1.机器(由若干个零、部件连接构成并具有特定应用目的的组合,其中至少有一个零、部件是可运动的,并且配备或预配备动力系统)。(如:车床、铣床、磨床、射出机、冲床、放电加工机、钻床等;
2.可互换的设备;
3.安全零组件;
4.升降配件;
5.链条、绳索及带子(编织袋);
6.可拆卸之机械传动装置;
7.部分完成之机器。
二:下列产品一般不属于机械类产品
1.做为备用零件、用以更换相同零组件且由机器原厂供应之安全零组件;
2.露天市集及/或游乐园的专用设备;
3.在设计上专门用于核子用途,且在故障时可能造成辐射外泄的机器;
4.武器,包括火器;
5.运输工具(详细规定见指令);
6.远洋船舶及机动性近海船舶,以及安装在远洋及/或近海船舶上的机器;
7.专为军用或警用目的所设计制造的机器;
8.专为实验室临时研究之用而设计制造的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