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1 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公布了“中国RoHS”《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并将于2019年3月12日正式施行。纳入目录的产品,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含量应该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限量要求等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的可暂不按本要求执行。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目前是指以下标准(包括标准修改单):
1.《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SJ/T11364-2014);
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GB/T 26572-2011);
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电器电子产品需要满足如下有害物质限制要求:
1、铅(Pb):≤0.1%(质量分数)
2、镉(Cd):≤0.01%(质量分数)
3、汞(Hg):≤0.1%(质量分数)
4、六价铬(Cr6+):≤0.1%(质量分数)
5、多溴联苯(PBBs):≤0.1%(质量分数)
6、多溴二苯醚(PBDEs):≤0.1%(质量分数)
产品标识方面,需要严格按照SJ/T11364-201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中的要求执行。
第一批达标管理目录包括的12类电器电子产品及其范围说明如下:
《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及其说明如下:
结语
“中国RoHS2.0”已经正式实施,相关合格评定政策势必将于近期推出,伴随而来的可能将会是大面积的市场抽查,由于电器产品价值较大,若企业被抽查不合格,或将面临数额巨大的罚款,英柏检测提醒相关企业应提前满足《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规避市场风险。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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