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经营许可证企业基本条件:
1、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主体,应该为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2、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相应执照的驾驶员;
3、按规定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4、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具有满足下列要求的民用航空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等级,符合相应的适航要求;除民航局另有规定外,用于从事载客类、载人类精英活动的民用航空器应当具有标准适航证;与拟从事的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相适应;从事载客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2架民用航空器,从事载人类和其他类经营活动的,至少购买或者租赁1架民用航空器,上文所指民航航空器,包括民用有人驾驶航空器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用航空企业无人机经营许可证申请禁止要求:
1、不符合《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第五条的。
2、申请人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一年内申请的。
3、申请人因使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撤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后,三年内申请的。
4、申请人收到不予许可决定后,基于同样事实和材料提出经营许可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