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口协议/销售合同也门(YEMEN)大使馆双认证,湖北出口协议/销售合同也门(YEMEN)大使馆双认证
大使馆、领事双认证流程
A:部分文件先经过中国国际商会和各地公证处的审核双认证,商会和公证处审核商业资料上的印章或者签字,审核后并由国际商会和公证处出具证明书或者公证/书(样本见本站内),并且证明书上有公证员的签字及国际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
B:将带有国际商会或者公证处公证员签字的文件,送至外交部领事司,由领事司双认证对商会和公证处的印章及签字进行双认证,在双认证的文件上由外交部领事司授权人签字(备注:如果文件不需要送至大使馆双认证的话,到此步骤就双认证结束的话,称为外交部单双认证,部分country部分文件办-理外交部单双认证即可使用)
C:文件由外交部领事司双认证出后,送去各国大使馆或者大使馆双认证,由各国大使馆双认证外交部领事司的印章及签字。(到此为之称为大使馆双认证)
D:大使馆双认证结束后,再按上列顺序逆向转递。至双认证客户。
大使馆双认证的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 准备好双认证的资料,以现金、转帐、支票的形式发票预交双认证费;
2、 快递需双认证的单证和文件至我们办-理;我们送到各驻华大使馆双认证;
3、 证/书返回后,通知企业领取或递送已双认证的单证和文件。
具体的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大使馆双认证的时间:平件一般为15个工作日,急件一般为7个工作日;根据大使馆双认证的国别不同,收费也有所不同,包括:各驻华大使馆或驻港大使馆双认证费+协会代办费(含单证往返快递费、税费等)。
所谓领事双认证,是指由外国驻华使(领)馆对我国出口企业所提交的商业单据和文件加以双认证,确认和证明单据文件上的较后一个签字、印章属实。在国际贸易中,对出口商的商业单据和文件以及其它机构的涉外文件由外交、领事机构加以双认证,这已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通过领事双认证证明出口商所提交的单据文件的印章及签字属实,从而向域外机构起一种证明和介绍作用,不致因进口国有关机构怀疑单据文件的真实性而影响该单据文件在域外的使用效力。
提交需双认证的各类单证一律用打字机缮制,手写无效。并要求做到清洁、完整、有效、凡修改处要盖申请单位校对章(每份单证使用校正章不得超过三处),提交时应注明各单证需双认证的份数。
双认证文件需要加手签的,应提供有效依据(如L/C等)。
所有单证双认证须在贸促会留底一份,留底的可以是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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