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通检测为投放到欧盟和英国市场的PPE提供CE认证和UKCA合格评定。
英国 (UK) 于 2020 年 1 月 31 日脱离欧盟 (EU) ,处于过渡阶段,欧盟立法在2020 年 12 月底之前仍然适用。从那时起,英国通过了自己的立法将个人防护设备 (PPE) 商品投放到英国市场(GB –由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组成)。PPE 法规 (EU) 2016/425 已纳入英国法律,成为“关于个人防护设备的法规2016/425,经修订后适用于 GB”。
英国立法涉及使用新的 UKCA认证标志(如图 ),需要贴上该标志以表明符合适用的英国立法。
这意味着要将 PPE 投放到欧洲市场(即英国和欧盟成员国),制造商需要贴上 UKCA 和 CE标志——如下文所述,UKCA 标志对产品而言不是强制性的在 2024 年12月31 日前投放英国市场。
对于 II 类和 III 类 PPE,制造商必须与合格评定机构 (CAB)合作,该机构在欧盟是“公告机构”,在英国是“认可机构”。
在 UKCA认证标记方面,有一个过渡阶段,允许欧盟公告机构根据法规 (EU) 2016/425的欧盟型式检验证书和模块 C2 或模块 D 决定用作UKCA 标记的基础。要应用此立法“地役权”,公告机构认证必须在 2025 年 1月 1日到位,并且只会持续到该证书到期或 31日2027 年 12 月——以先到者为准。届时,需要英国认可机构颁发的 UKCA证书。
它是英国的一部分,但销往北爱尔兰的产品仍需要 CE 标志或新的“UKNI”标志,而不是新的 UKCA 标志。
英国市场(即不包括北爱尔兰的英国)向新 UKCA标记系统的过渡,有几个值得注意的阶段,如下所述。在每种情况下,重要的是要注意过渡日期是指单个产品“投放市场”的时间点。
重要的时间点:2024 年 12 月31日
2024 年 12 月31日前可以将带有 UKCA 标志或 CE 标志的产品投放到 GB 市场
对于 II 类和 III 类 PPE,UKCA 标记可以基于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 CE 证书(不需要英国认可机构颁发的UKCA 证书)
UKCA 标记和进口商信息可以贴在 PPE 随附的文件上,例如包装,而不必标记产品本身。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开始,只能将带有UKCA 标志的产品投放到 GB 市场——不再接受单独的 CE 标志。
对于 II 类和 III 类 PPE,UKCA 标记可以基于欧盟公告机构颁发的 CE证书(无需英国认可机构的 UKCA 认证)。要应用此方法,CE 认证必须在 2025 年 1 月1日生效,并且当该欧盟公告机构证书到期或从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先到者为准)时,英国认可机构的 UKCA认证将有必要UKCA 标记和进口商信息可以贴在 PPE 随附的文件上,例如包装,而不必标记产品本身。
自2028 年 1月1日 起只能将带有 UKCA 标志的产品投放到 GB 市场——单独的 CE 标志将不被接受。
UKCA 标记 II 类和 III 类 PPE,将需要来自英国认可机构的 UKCA认证(即,UKCA 标记不能再基于欧盟公告机构认证),UKCA 标志必须贴在 PPE本身上,除非这样做不切实际(例如一次性手套和耳塞)。在这些情况下,UKCA 标志必须贴在*小的市售包装上。
PPE认证的测试不需要在欧盟进行,测试实验室获得了英国认证服务局 (UKAS) 的国际认可标准ISO/IEC 17025:2017 –“测试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一般要求”的认可。UKAS与其他欧洲认可机构一起,签署了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 (ILAC) 互认协议。
商通检测与在爱尔兰(欧盟 27 个成员国)的指定机构合作,证明其在欧盟 (EU) 销售的产品,从而使CE 标志能够贴在产品上。对PPE产品进行合格评定工作,并从其在英国的认可机构颁发 UKCA 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