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ISO 14982-2009 汉化版 农林机械 - 电磁兼容性 - 测试标准和验收要求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machinery - 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 - Test methods and acceptance criteria (ISO14982:1998)
农林机械电磁兼容试验方法与工程验收规则(ISO14982-1998)
我国序言
本英国标准是NISO14982:2009的实行。
ISO14982:1998。它替代已撤消的BSENISO14982:1998。
美国授权委托6岁农牧业大拖拉机和林业机械标委会参加其编制管理。
可以向联合会文秘索要在这个联合会有所代表的机构名册。
本出版发行并不打算包含合同书消费者对其恰当运用承担。
遵循英国标准不可以免去法律权利。
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于2009年1月26日批准了本欧洲标准。
CEN组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内部结构政策法规,这种相关法规了免去本欧洲标准的前提条件,即国家行业标准影响力不会受到限定变更。往上-向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管理处或其他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提交申请时,可得到相关该类国家行业标准全新明细和参考书组员。
本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网版本号(英文、法文、法语)。由aCEN组员承担译成其该国语言表达并告知CEN管理处的所有外国语言版本号与官网版本号拥有相同的位置。
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组员是德国、丹麦、立陶宛、爱沙尼亚、捷克斯洛伐克、荷兰、土耳其、德国、法国的、法国、古希腊、奥地利、冰岛、西班牙、西班牙、爱沙尼亚、亚美尼亚、卢森堡、塞浦路斯、西班牙、丹麦、芬兰、西班牙、爱沙尼亚、斯洛伐克、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德国、德国瑞士与英国。
序言
国际海事组织(ISO)的标委会ISO/TC23“农业大拖拉机机械”制订了14982:1998年的财务报表,然后由AFNOR出任学术部的标委会EN/TC144“农业大拖拉机机械”制订了14982:2009年的财务报表。
本欧洲标准*晚应当2009年8月根据公布同样文字或背书的方法得到国家行业标准影响力,与其发生冲突的国家行业标准*晚应当2009年12月撤消。
一定要注意,本文件信息一些因素有可能是专利主题风格支配权.CEN[和/或CENELEC]不负责任鉴别一切或全部该类专利。
本文档替代ISO14982:1998。
本文档是依据欧洲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区研究会授于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的受权整理的,适用欧盟指令基本要求。
有关与EC命令之间的关系,见资料性附则ZA,Z波长ZC,他们是该文档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CEN/CENELEC内部结构政策法规,以下国家国家行业标准机构有责任执行本欧洲标准:德国、丹麦、立陶宛、爱沙尼亚、捷克斯洛伐克、荷兰、土耳其、德国、法国的、法国、古希腊、奥地利、冰岛、西班牙、西班牙、爱沙尼亚、亚美尼亚、卢森堡、塞浦路斯、西班牙、丹麦、芬兰、西班牙、爱沙尼亚、斯洛伐克、乌兹别克斯坦、意大利、德国、德国瑞士与英国。
背诵通告
1984年2月14日:1998年的财政预算案在未做一切改动的情形下获得了NASAEISO14982:2009许可的。
配件ZA
(资料性)
本欧洲标准与
欧盟指令98/37/EC的需求
本国家标准是依据欧洲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区研究会授于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的受权编制,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合乎新的方法命令98/37/ECon机械设备(经新方式命令98/79/EC修定)基本原则的办法。
一旦本规范根据本命令在欧共体官方网公布中引入并成为国家行业标准在至少一个会员国执行,在规范的范围之内,合乎本规范第1、2、3、4、5.1、5.2、6.3、6.6、6.8和7条规范化条文将授于规范,符合相关基本原则1.5.11的假设,**EMC
该命令和有关EFTA法律法规的免除。
警示一其他条件和其它欧盟指令很有可能适用本规范范围之内商品。”
配件ZB
(资料性)
本欧洲标准与
欧盟指令2006/42/ECon机械规定
本国家标准是依据欧盟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区研究会授于欧洲地区标准化委员会的受权编制,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合乎新的方法命令2006/42/ECon机械设备基本原则的办法。
一旦本规范根据本命令在欧共体官方网公布中引入并成为国家行业标准在至少一个会员国执行,在规范范围之内,合乎本规范第1、2、3、4、5.1、5.2、6.3、6.6、6.8和7条规范化条文将授于符合相关基本原则1.5.11的假设,**该命令和有关EFTA法律法规的EMC抗扰度。
警示一适用新产品的其他条件和其它欧盟指令没有在本规范范围之内。
配件ZC
(资料性)
本欧洲标准与
欧盟指令2004/108/ECon电磁兼容性规定
本国家标准是依据欧盟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区研究会授于CEN的受权编制,致力于提供一种合乎新的方法命令2004/108/ECon电磁兼容性基本原则的办法。
一旦本规范根据本命令在欧共体官方网公布中引入,并成为国家行业标准在至少一个会员国执行,合乎本规范的规范化条文,即在规范的范围之内,假设符合相关规范该命令附则l(1)和有关EFTA法律法规的维护规定。
警示一适用新产品的其他条件和其它欧盟指令没有在本规范范围之内。
文件目录
1范畴
2规范性引用文档
3界定
4符合要求。
5检测
5.1程序流程
5.2抗扰度实验的一般要求
6实验/测量法和借鉴限制值
6.1设备的宽带网络电磁感应发送。
6.1.1测量法
6.1.2宽带网络参照限制值
6.2设备的捷变电磁感应发送
6.2.1测量法
6.2.2捷变参照限制值
6.3设备对辐射的抗扰度
6.3.1测试方法
6.3.2设备抗扰度参照限制值
6.4欧空局发射的宽带网络电磁波辐射
6.4.1测量法
6.4.2ESA宽带网络参照限制值
6.5 ESA发射的捷变电磁波辐射
6.5.1测量法
6.5.2ESA捷变参照限制值。
6.6 ESA对辐射的抗扰度。
6.6.1测试方法
6.6.2ESA抗扰度参照限制值。
6.7静电放电。
6.7.1测试方法
6.7.2参照限制值。
6.8传输暂态。
6.8.1测试方法
6.8.2参照限制值
7不可抗力事件。
8检测报告
附则A(规范化附则)参照限制值
附则B(规范化附则)设备辐射源宽带网络电磁感应发射的测量法
附则C(规范化附则)设备辐射源捷变电磁感应发射的测量法
附则D(规范化附则)子组件辐射源宽带网络电磁感应发射的测量法
附则E(规范化附则)电气设备/电子器件子组件辐射源捷变电磁感应发送测量法
附则F(资料性)“*可怕状况”挑选手册
附则G(资料性附则)电磁兼容性试件检测报告
附则H(资料性)参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