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馆加签的目的:
使一国出具的公证/书或有关文书能在另一国境内被有关当局所承认且具有法律效力,不致因怀疑文书上的签名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法律效力。
在国际贸易中,“使馆加签”是商业加签中的一种。由于它可以对进口商品的产地、价格、担*保等方面进行限制,加之加签所需时间相对较长,费用较高,近年来,越来越多地被一些country用作限制进口的非关税贸易壁垒措施。如科威特、南韩、阿根廷、土耳其、埃及等国规定:凡进口货物必须出具经“使馆加签”的一般原产地证/书,货物方能通关。
可能您正在为第一次做上海使馆加签而烦恼,或许是为了赶时间而抱怨当地贸促会办-理时间太长,由于需要提供的文件很多,客户提供的加签资料中有很多的文件是不符合规定的,需要补资料,这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
对外贸易单据加签的加签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加签,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加签。
对拟送国外使用的文书办-理领事加签是否有时效规定?
答:部分种类的公证/书所涉及的事实具有可变性,如婚姻状况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健在公证、存款证明等,此类公证/书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如公证/书本身已过时效,领事加签自然也就没有意义了。一些country驻华使馆在受理领事加签时对部分种类文书的时效性还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应根据需要及时对文书办-理领事加签,办-理后要尽快使用。
SAUDI ARABIA沙特涉外公证书使馆加签在国际贸易中,一些country和地区的客户根据本国的法律或规定要求中国外贸公司、出口企业提供的涉外商业文件或单(如原产地证明书、商业INV、提单、装箱单、保险单、合同、营 业执照等),需经中国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馆办-理领事加签。根据广大外贸公司和企业的申请,可以为他们代理申请涉外商业贸易文件或单证的领事加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