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MI认证介绍
BSMI 是英文“ Bureau of Standards, Metrology and Inspection “的缩写。根据台湾地区相关法规,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进入台湾地区的产品要实行电磁兼容性和安规两个方面的监管,为强制性认证。
台湾电压和标准接口:110 V,60 Hz
Type A:
Type B:
实施时间:2005年7月1日起
认证模式:产品检验+登记监管
发证机构:台湾经济部标准检验局(BSMI)
检测机构:台湾实验室,并取得TAF资质。
产品范围:强制性商品检验标识(CIMARK)。电机类产品(如家电产品),电子类产品(如咨讯类设备及娱乐视听类设备产品),机械类产品(如电动工具类设备),化工类产品(如轮胎及玩具)。
自愿性正字标识(CNS MARK)。工业产品,建材,电线,家电产品,汽机车零件,工业原料,或竞争对手产品上已有正字标识者。
自愿性产品验证标识(VPCMARK)。安规重要零组件,数位机上盒,灯座,电池充电器,限用有害物质,锂电池,车辆电磁相容性,运动健身设备等。
认证流程:认证委托-->受理委托-->产品检测-->资料审核-->出具证书。
怎样算认证完成: 获得产品的BSMI证书。
证书有效期:3年。
认证方式(审验方式):型式认可,认证注册,符合性声明。
一.型式认可包含两种:
型式认可(EMC+Safety),从2004年1月1日起有178种电子电器产品需要申请此种认可。适用的标准:EMC+Safety,需要提供的文件有(产品型式认可申请书、公司或工厂的执照、测试报告、用于电磁兼容性的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干扰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以及安规的技术文件)。证书有效期:三年,可延期一次。
EMC型式认可(取代原先的EMC申请),从2002年11月1日起强制执行。适用的产品:61项电子电器产品只有EMI要求,124项电子电器产品只需EMI+安规报告(如果产品有安规要求)。适用的标准:只有EMI。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电磁兼容型式认可申请书、测试报告、技术文件:照片、标签、有电磁兼容的零部件、方框图和使用手册)。
二.认证注册:
「供自动数据处理机及其附属单元与通讯器具用之静电式变流器」与「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等二项产品由符合性声明检验方式改为商品验证登录。
三.符合性声明:
有具有计算功能之袖珍型资料机器、重现及显示之机器、电子计算器 ( 不藉外接电源操作者 )、附有列表装置之电子计算器、其它电子计算器、其它计算器、硬式磁盘驱动器、软式磁盘驱动器、光驱、其它磁盘驱动器、其它储存单元、其它自动数据处理机单元、其它第8471.10 等目机器之零件及附件(限检验乙类计算机主机板及具有 I/O之乙类计算机各项内插卡)等共计十七项品目原即实施符合性声明检验之产品。
将文字处理机、自动打字机、电动打字机、其它电动打字机、盲人点字打字机 ( 重量不超过 12 公斤者 ) 、盲人点字打字机 ( 重量超过12 公斤者 ) 、非电动打字机 ( 重量不超过 12 公斤者 ) 、其它非电动打字机等计八项产品改列属符合性声明( DoC)检验。
电子计算器(不含外接电源操作者)、内接式磁 ( 光 ) 碟机、计算机主机板及内插卡共计七项品目不纳入安规检验范围。
认证类型:新申请、变更申请、变更型号或产品变更。
电源适配器BSMI认证的注意事项
型号:不可以使用万用字符,必须是具体的型号;多个型号须提供差异声明。
产品号列:C.C.C Code 产品号列,产品在进入海关时要填写再报关单上,须客户确认。
塑胶结合方式:若采用胶水,需要提供对应的厂牌及型号。
关键清单:BSMI要求提供关键物料如FUSE、Y电容等的VDE证书或TUV证书,不能直接用网页下载或仅提供证书号。
BSMI LOGO
使用手册
语种:应繁体中文使用手册。
内容:包含产品的使用环境温度、安全使用说明、端口示意图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