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认证简介
FCC认证是美国政府,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Commission)对进口美国的电子产品进行的测试、认证的一个强制性要求。是产品准入,海关通关,市场抽查的必要条件之一;
生效日期:1934年,FCC成立。
证书类型: 共FCC VOC、FCC DOC、FCC sDoC,FCC ID四种类型。
sDoC的中文全称是供应商自我申明,其目的是要求美国境内的供应商(进口商,制造商,或者责任代理,但必须是美国境内)对其产品进行自律,自查,并且向消费者宣告该产品是符合美国FCC的要求,承担风险和责任。为了规范市场,FCC在2017年6月份提出将FCCVOC、FCC DOC这两种认证合并成FCC sDoC;2017年11月份 FCC 规定开始执行FCC sDoC,其过渡期如下
2017.11.02号以前 | 2017.11.02~2018.11.02 | 2018.11.02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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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ification | Verification | sDoC |
DoC | DoC | Certification |
Certification | sDoC | / |
/ | Certification | / |
认证类型:
首次申请(New Grant)
报备(Class change,C1PC,C2PC, C3PC):
Class I,产品的改变不影响测试结果(EMC/RF/SAR),如外观颜色的改变、增加型号,更换标签位置等。
ClassII,产品的改变影响测试结果(EMC/RF/SAR),如减少功能模块、改变产品SAR评估类别(移动改便携)、变更天线(只限于同类型,低天线增益)、更换部分不超过原始功率的RF器件(如滤波器)、软件上减少工作频段等;主板重新layout和控制射频参数的修改(如重新校准发射功率等级等),不属于ClassII范围。
Class III,仅适用与软件无线电(SDR)设备。
※变更申请不可做多次变更申请,比如:第一次变更申请为变更天线,第二次变更申请未减少频段。那么第二次变更申请需要原始申请的基础上做变更申请。
ID变更申请(ID Change)
对于已经Grant的产品变更FCC ID,不需要重新测试。
模块认证
模块的认证就是将高集成度射频的模块当成一个*终的产品,通过过FCC标准测试及资料要求得到FCC的许可(Grant)。当模块完成认证,使用改模块的主机就可以标签打模块的FCCID。“Contain FCC ID: ”
测试机构:
Lab,指FCC Accredited Lab.,不同Lab的Scope不同。
CAB负责审核Lab,许可其Scope。CAB递交Lab资料至FCC,获得Accredited Lab资格。
FCC****CAB,是指FCC认可的ISO 17025 审核机构,包括:
美国境内NVLAP、A2LA、NASI等
或与美国签署MAR认证互认可的国家、地区其官方的审核机构(比如日本的MIC、香港的OFCA、台湾的BSMI等)、NVLAP和A2LA均可成为该国家、地区的CAB机构;
非MRA地区须由NVLAP和A2LA两家作为CAB审核机构,比如中国。
发证机构:
ID证书,由FCC授权认可的TCB代FCC发放证书,不同TCB的Scope不同。
DOC证书,Lab颁发。
VER证书,Lab颁发。
sDoC证书,Lab颁发,供应商(进口商,美国的制造商,或者美国当地的代理)符合性申明。
证书有效期:未遇到因标准升级需增加测试或更换证书的,已签发证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