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申请:
香港公司若要停止营业,注销公司,需要到税务局递交《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
获得《不反对公司注册撤销通知书》的条件:
1、公司从未开业或已停止营业;
2、公司将不会开始/重新营业;
3、公司已出售所有存货、物业及证券;
4、公司没有未清缴的税款包括利得税、物业税、印花税、商业登记费及与该等税项有关的罚款及法庭费用;
5、公司没有在税务条例下尚未完成的责任,包括未交回税务局已发出的报税表、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公司就任何课税年度应课税但未收到有关年度的报税表;
6、公司没有尚未回复税务局所发出的任何查询;
7、公司的评税没有尚未完结的反对或上诉。
香港公司撤销注册的资料:
1、公司整套完整资料(从注册到至今);
2、公司股东董事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等;
3、核数报告(每一间申请撤销程序的公司都须向政府提交一份核数师报告,只有由成立到申请撤销期间从未做过任何营业的才可免除,如果在撤销的过程之中有人反对或投诉,政府会要求该公司提供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