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签署注销协议、撤销注册签署书等文件
第二步:递交政府
第三步:政府发放受理回执
第四步:核实公司有无欠费
第五步:刊登首次宪报公告(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第六步:无反对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公司即告解散
香港公司注销所需时间:
时间为6-8个月不等,有关申请会在宪报公布两次,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解散,申请人会在注册的程序完成及该公司解散之后接获通知。
如公司没有拖欠政府任何税等问题,政府才会受理。如公司有拖欠政府税等资料,都必须先补交完整资料给政府后,等政府办理了补交的事宜,才能再递注销文件给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