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CA认证步骤分成文档评定及设备评定
文档评定:
(1)审批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操作手册,以核实该通讯产品是否有可能根据对应的机器设备评定;
(2)审批所递交的由别的政府出具的种类检定证书,及相关的检测报告,以核实是否要评定此设备;
(3)审批所递交的由认同检测地区代理发出来的检测报告,以核实是否要评定此设备。
机器设备评定:
(1)依据**认证按相关HKTA规格型号对通讯产品的样版进行检测;
(2)依据认同检测地区代理按相关HKTA规格型号或等同于规格型号对通讯产品的样版进行检测;
(3)依据别的政府按相关HKTA型号的等同于规格型号批给通讯产品的种类计量检定,连着有关的检测报告。
香港电讯机器设备评定及验证计划包含以下3个一部分:
a、认证规定的种类;
b、认同检测地区代理;
c、授于资格证书;
d、标识分配。
香港强制无线认证,香港售卖的无线射频类及电信网产品要符合其 要求及认证,并在产品上表明标示和信任号。OFCA的全称是Office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通讯事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1日创立,前身是Office of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通讯器材管理处)。
在强制性验证计划下,为通讯产品申请办理认证则属强制。相关通讯产品香港生产或市场销售前,务必优先认证为满足以下某种规格型号:
(1) 有关的HKCA规格型号;
(2) 由通信局长要求或承认的标准规范,若没有有关的HKCA规格型号;
(3) 相当于以上(1)或(2)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