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设立家族办公室时,个人可以作为基金主体的股东,也可以设置一个家族信托作为基金主体的股东。考虑到家办基金主体下预计持有的资产量较大,在搭建家办的基金实体的上层架构设置为家族信托,可以享受到家族信托在家族继承、财富规划和资产保护和隐私保护等方面的优势。
如果有以下需求,可以考虑在搭建家办时设立一个家族信托:
1、为后代保存家族财富:信托能帮助成立人保留财产从而用于后代的利益,并减少家族财富的分散;
2、保护家人:成立人设立信托后,将资产所有权转移给受托人,从而确保信托资产受到信托法保护,能够提供给有需要的家庭成员;
3、整合资产:信托可以帮成立人将所有的资产都整合到一个实体中,受托人可以从专业人士的角度,帮助客户管理整个架构;
4、避免遗嘱认证:信托设立后,信托资产的法定所有权属于受托人,不再属于成立人财产,不需要进行遗嘱认证程序,避免了冗长的遗嘱认证和资产冻结;
5、税务方面的合理规划:在某些情况,经过专业的税务师的细致规划后,配合信托可合理优化税务负担;
6、资产保护:信托设立后,资产归信托所有,成立人及其配偶和子女可作为受益人享受信托收益分配,信托的这种安排可帮助保护信托资产,如受益人离婚时或受益人的债权人申索等;
7、保密性:信托契约是一份由成立人和受托人之间订立的私人文件信托文书通常无需登记;
8、灵活性:信托通常允许受托人在情势变更的情况下对信托资产投资、管理和分配进行灵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