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种证资质包括以下几种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批准的其它作业。
一、企业需要具备的主要人员
(1)技术负责人具有 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齐全。
(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 人。
(4)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相应专业工程业绩 2 项。
二、代办特种证资质标准
(1)企业完成过此类特种证工程2个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具备相应的特种工程技术人员与操作人员;
(3)企业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万元以上;
(4)企业具备相应的特种技术、设备喝检测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