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事加签,简称领事加签(LEGALIZATION BY EMBASSY ORCONSULATE),又称“外交加签”。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加签机构的较后一个签字或者印章属实的活动。
什么时候需要办-理领事加签?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领事实践,我国公民在国外学习、工作、居住,或是在国内办-理出国签证时,常需要使用一些由国内公证处出具的涉外公证/书,如出生公证、未受刑事处分公证、授权委托书公证、合同公证等等。这些公证/书在送国外〔或外国驻华使(领)馆〕使用前一般需要办-理领事加签;中国企业法人因境外经贸活动需要,常需向官/方机构申请原产地证、发货清单、形式发票、规格证明、重量证明、装箱单、提单、保险单等,或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原产地证明、商品检验证明书、动植物出口检疫证明书等,这些文书在发往国外使用前,一般也需办-理领事加签。反过来,外国有关文书在送中国使用前,也需办-理相应的领事加签。
哪些领事要求所有加签的商业文件须提交一式两(多)份?
菲律宾、泰国、委内瑞拉、土耳其、古巴等country驻华领事规定,对申办领事加签的文书需要留存归档,且存档的文书也要经过我国外交部认证司办-理领事加签。向上述外国驻华领事申办领事加签时,应按要求一式两(多)份的原件,办-理领事加签。
(CHILE)智利领事派遣公证加签 什么是领事加签?
哪些领事要求所有加签的商业文件须提交一式两(多)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