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毒采样管作为核酸检测的重要产品,在肺炎确诊过程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位置。采样管套装和一次性采样拭子如何满足欧盟CE认证。
我司可供:欧盟授权代表(荷兰、德国)、欧盟注册、CE技术文件编写、MDR CE认证、 IVDRCE队证;英国代表,UKCA技术文件编写、MHRA注册;瑞士代表/瑞士注册;ISO13485认证;欧盟自由销售证书CFS。
非无菌采样拭子,依据MDR法规,MDR(EU)2017/745,分类I类
病毒采样管(带保存液),依据IVDD指令98/79/EC指令的分类规则Others类 属于自我符合声明路径
依据IVDR法规适用指令IVDR(EU)2017/746分类CLASS A类。
那么I类医疗器械在欧盟MDR的法规下的认证模式是怎么样的?
I类普通器械和MDD一样,仍然是走DOC模式;
I*类以上器械需要公告机构(MDR NB)参与认证、颁发证书
MDR下的DOC和MDD的DOC不是一样的概念
从法规来说,I类普通器械也应有临床评估报告和上市后监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