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自然人可以担任外资公司股东吗?在2020年之前肯定不可以的,随着外商投资法2020年1月1日的实施就可以担任了,也就是说国内自然人和外籍自然人可以合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可以人民币出资,也可以美元出资,根据各地工商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外国投资者的护照就可以,这样也大大优化了外资公司设立的办事效率,企业再也不用为提供繁琐的手续而发愁了。
需要注意的是外资的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进行投资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主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也会对外国投资者拟投资负面清单内领域,但不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不予办理许可、企业登记注册等相关事项;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的,不予办理相关核准事项。有关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发现外国投资者投资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或者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依照外商投资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2023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比2020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减少6项,需要的话可以向我们索取以供参考。
负面清单里的内容需要容易被忽视的有,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出版传媒,互联网信息传输和信息服务,互联网中介商务服务经营活动,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办理中遇到比较常见容易出错的,希望大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