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境外投资变更的办理流程
企业境外投资经备案或核准后,原《证书》载明的境外投资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向我委办理变更手续。
境外投资备案企业发生变更,企业应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境外投资变更表加盖印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证书》报我委。我委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并换发《证书》。企业不如实、完整填报的,不予变更。
境外投资核准企业发生变更,企业应通过“境外投资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境外投资变更表,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原《证书》、变更相关材料报我委,由我委转报商务部。